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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搜集用户信息功用的,其供给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获得赞同,触及用户个人信息的,还应当恪守《网络安全法》和有关法令、行政法规关于个人信息维护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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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发现其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点、缝隙等危险时,应当当即采纳补救措施,依照规则及时奉告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陈述
C.应当为其产品、服务继续供给安全维护;在规则或许当事人约好的期限内,不得停止供给安全维护
D.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搜集用户信息功用的,其供给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获得赞同
E.触及用户个人信息的,还应当恪守本法和有关法令、行政法规关于个人信息维护的规则
B、对其产品、服务存在的安全缺点、缝隙等危险未当即采纳补救措施,或许未依照规则及时奉告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陈述的
D.在通过处理无法辨认特定个人且不能恢复的情况下,未经被搜集者赞同,网络运营者不得向别人供给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