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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推动我市租借轿车营运服务标准化和标准化进程,提高服务水平,促进职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动租借轿车职业健康发展的辅导定见》(〔2016〕58号)、《青岛市客运租借轿车处理条例》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租借轿车包含巡游租借轿车(以下简称“巡游车”)和网络预定租借轿车(以下简称“网约车”)。
第三条 租借轿车车辆除契合公安机关对车辆的规则外,车型及车辆技能功用,喷涂、粘贴相关营运标志标识,设备相关专用设备设备,应当契合相关的职业技能指引要求。
第五条 市交通运送主管部分担任全市租借轿车车辆、专用设备及营运标志的运用处理,并详细担任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相关作业,其他区(市)交通运送主管部分详细担任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作业。
第六条 租借轿车车辆功用要求首要包含安全性、动力性、经济性、舒适性、绿色环保及专用设备等方面。用于租借轿车的车辆应当是列入国家《车辆出产企业与产品公告》或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契合我市租借轿车车辆技能要求的5-7座乘用车。巡游车应具有专用设备运用的线束,满意计价器的计量功用要求,装备外接专用设备电源接口,满意泊车封闭发动机状态下,为专用设备供应契合运用要求的电源供应才能。
第七条 租借轿车车型分为标准型、礼宾型、无障碍型和网约型四种,车型应契合市交通运送主管部分拟定的租借轿车车辆技能要求,并履行以下规则:
(二)标准型运用新能源动力体系的,参照我市网络预定租借轿车新能源车辆详细要求履行;礼宾型、无障碍型运用新能源动力体系的,归纳工况油耗不做要求,发动机功率、扭矩参照申报车型电动机功率、扭矩履行。
第八条 标准车型目录适用于标准型巡游车运用,履行标准型运价;礼宾车型、无障碍车型目录适用于礼宾型巡游车运用,履行礼宾型运价。
第十条 巡游车应装备的专用设备包含契合相关技能指引的车载智能终端、计价器、顶灯等。巡游车应设备经商场监督部分查验合格的计价器和契合要求的顶灯,并依照相关接口协议将车载智能终端、计价器、顶灯等连接成有机全体。
网约车装备的专用设备是指车载智能终端,应当契合上级交通运送主管部分关于路途运送车辆卫星定位体系相关标准和技能要求,将营运信息、车辆作业以及其他必要的营运材料实时、精确、完好传输至职业监管渠道。
第十一条 巡游车车载智能终端能够完成租借轿车行进数据、驾驭员营运数据、预报警数据、车内音视频数据等信息的收集及与驾驭员的人机交互、计价器长途处理、信息服务等功用。
(一)标准运用车载终端设备及隶属设备、设备,保证通讯线路、插头、显现屏、摄像头号正常作业,制止加装线路开关、拆取设备配件等行为;
(二)驾驭员驾驭租借车从事运营前,应运用自己电子服务监督卡报到,保证车载智能终端主机显现屏正确显现驾驭员自己名字、车辆商标、所属企业名称等信息,营运时应保证显现屏正面朝向乘客,便于乘客检查、监督。营运停止后,须运用自己电子服务监督卡签退;
(三)车载智能终端各路摄像头应依照标准方位进行设备、调校,保证车辆行进记载和对车内全掩盖摄像,不得私行调整摄像头方位、视点,不得以任何物品遮挡摄像头;
(四)营运中车载智能终端、计价器产生毛病的,如产生电子服务监督卡无法报到、签退,显现屏不能够正常显现信息,发票无法正常打印等状况,应及时联络相应维护点进行修理,修正前不得营运;
(五)车载智能终端设备具有毛病主动监测功用,当监测到设备产生毛病后,设备运维单位将告诉企业和驾驭员及时对设备进行修理,驾驭员接到告诉后,应及时到相应维护点进行修正,修正前不得营运;
(六)产生人为成心损毁终端设备的,丢掉和损毁部分照价进行赔付,不再享用免费设备的权力,交回该终端设备。设备产生丢掉的,驾驭员在第一时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合作运维单位查找。
第十三条 巡游车计价器应当具有计程计价、发票打印、营运数据长途实时传输、运价参数长途调整、计量检定处理等功用。
第十四条 巡游车应运用市交通运送主管部分一致监制的顶灯,分为标准车顶灯、礼宾车顶灯、特制顶灯和智能顶灯四类。顶灯应契合市交通运送主管部分对敞开时刻、外观、尺度结构、原料、运用寿命、功用组成、播映频率操控和亮度调理等方面的详细技能要求。
第十五条 巡游车顶灯应按要求明晰标识相关字样,坚持洁净、无污渍、无破损。顶灯背光灯能够正常敞开照明,保证夜间夺目易见。
第十六条 巡游车营运标志包含车身色彩图画、职业徽标、企业名称、运价标签、空重车显现牌以及驾驭员营运标志服等。
第十七条 标准型巡游车车身色彩分为三部分,分别为车身顶部、中部和下部,中部为主体色彩,各部分车体色彩按相关要求标准喷涂。礼宾型巡游车车身色彩不分区,全体为黑色。
第十八条 巡游车应当粘贴由职业主管部分一致监制的职业徽标、企业名称、运价标签,设备空重车显现牌。职业徽标、企业名称、运价标签、空重车显现牌应契合市交通运送主管部分关于尺度、色彩、字体、原料、方位等方面要求;运价标签应当依照核准的车型运用,按规则方位粘贴。
第二十条 营运标志服分为春秋冬装和夏装。驾驭员营运时应穿着规整,标准着装。鼓舞企业一致标准驾驭员着营运标志服上岗。租借轿车企业可依据标志服样式要求自行或托付职业协会拟定一致的驾驭员营运标识服。
第二十一条 租借轿车车辆应坚持车容车貌规整。车身外观及车窗玻璃规整、未污损,车内座套、脚垫和地毯无破损、无显着、大块尘垢,外表台、后座隔板、后备箱清洁规整,保证标准行李箱放置。
第二十二条 巡游车车辆、专用设备实施目录准则,市交通运送主管部分当令发布巡游车车型、专用设备相关产品目录,供巡游车运营者自主挑选置办(政府一致免费设备运用的巡游车车载智能终端、特制顶灯在外)。
第二十三条 巡游车车型产品可由轿车出产企业或授权出售企业、巡游车企业向市交通运送主管部分提出请求,由市交通运送主管部分拟定评定规程,托付职业协会等第三方安排安排专家依据评定规程评定通往后,列入车型目录;专用设备相关产品由具有出产资质的企业,向职业主管部分提出请求,由职业主管部分托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安排安排专家参照相应的标准标准进行评定,经过测验和评定的产品列入相关目录。
第二十四条 市交通运送主管部分对租借轿车车型和专用设备、营运标志的运用状况进行监督,对进入各类产品目录的轿车、车载智能终端、计价器和顶灯等产品,由市交通运送主管部分对产品运用维护服务、投诉等状况进行查询,针对查询反映的问题,要求出产、出售企业在规则期限内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不契合有关规则条件的,从相应产品目录中吊销。
第二十五条 礼宾型巡游车可转为标准型巡游车,履行标准型运价,运营者须向所辖区(市)交通运送主管部分提出请求,需依照本办法规则改变车身色彩,替换顶灯及运价标签、按标准型运价调整计价器,经公安交警部分改变存案和交通运送主管部分检查通往后方可处理《路途运送证》。
第二十六条 回绝、抛弃由交通主管部分一致免费设备运维的车载智能终端设备的巡游车运营者,须自行购买设备契合要求的智能终端设备并接入政府指定的监管渠道,相关费用由运营者自行承当。
第二十七条 车辆所有人产生改变、荣誉称号失效或被吊销的由市交通运送主管部分回收发放的特制顶灯,替换为一般顶灯,一般顶灯费用由运营者自行承当。
第二十八条 自有和合作运营车辆总数到达1000辆的企业,能够保存或请求未挑选的主体色(富有绿在外)作为企业色。自有和合作运营车辆总数缺乏1000辆的企业,标准型车身色彩为富有绿(非“富有绿”色彩车辆可延至车辆更新时改色)。
第二十九条 巡游车车号、所属企业产生改变的,驾驭员应在处理《路途运送证》前将车辆原属企业营运标志(车身色彩、顶灯、企业简称等)和相关专用设备(智能终端、计价器等)参数按要求进行改变,更改计价器内的车商标、企业代码、企业揭露电话以及其他需求改变的信息。替换的旧顶灯灯壳由设备单位一致回收毁掉。车主自有和合作运营车辆,不得粘贴未获得运营答应的服务公司企业名称标贴。
第三十条 租借企业应树立相关终端设备维护处理准则,定时安排驾驭员进行标准操作训练,定时抽检,发现设备呈现毛病的,催促驾驭员及时修理设备,标准运用,设备检测修理状况应当挂号存案,保证设备正常作业。
第三十一条 市交通运送主管部分对监督检查、投诉告发中发现的损坏、私行改装车载智能终端状况,定时进行通报,被通报车辆驾驭员须在规则时刻内到指定维护地点按原样康复设备。
第三十二条 租借企业应标准车载智能终端音视频数据调取运用,严格遵守相关信息维护法律法规,执行专人处理,做好音视频检查、仿制和调取记载挂号,维护乘客和驾驭员的隐私。
企业及相关当事人违规将音视频下载、仿制、拍照、转发、走漏等,危害乘客、驾驭员合法利益,以及冒犯相关法律法规的,应依法承当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对乘客投诉计价器失准的,由商场监督处理部分进行检定,检定合格的,误工费用及检定费用由投诉人付出,检定不合格的,相关费用由被投诉人承当。
第三十四条 原《青岛市交通运送委员会青岛市公安局市质量技能监督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租借轿车车辆、专用设备及营运标志运用处理办法的告诉》(青交规〔2017〕1号)废止。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9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月18日。回来搜狐,检查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