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715-088
合同包1(榆林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采购市发改委网络安全运维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6)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谈判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为准;(8)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投标保函。(9)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签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10)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书。(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